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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住房现三产权证 房管局:可向法院诉讼

2014年05月08日 14:01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一套房屋有三个产权证,且都是有效证件,或许你还从未听说过。近日,在武汉市硚口区有一住房就上演这样一幕,房子到底该归谁成为议论的焦点。

  一公房两次转让出现了三产权证

  日前,有本地媒体报道“武汉一住房现三产权证”。该房是武汉市汉口利济北路利民大厦处一套房子,房子目前用于出租,租户为吴先生,房主为王先生,并有该房手续。王先生手中的住房证显示,出租方为武汉市大方物业管理公司,属于公房,承租方为王先生,发证日期为2006年9月。

  不久前,一男子自称是房子主人,要求吴先生买下这房子,否则就得腾退房屋。经警方调查,该男子拿出的房产手续是真的。王先生介绍,06年9月,他从朋友王某手中买下这套房屋,而王某是2003年6月从李女士手中买的,还出示了两份房屋转让合同。

  利民大厦是98年建设的拆迁还建房,由武汉建工富强置业公司兴建,出租给公租户李女士。该公司规划设计部负责人称,在公司有套一直存放的争议房,有14年了,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名字是李女士的儿子胡某。后来,武汉大方物业管理公司从富强置业手中购下这栋公租房,并代为管理租户。这样一来,一套公房经两次转让出现了三个产权证。

  

  以遗失名义 房产部门曾补办房产证

  现已退休的沈女士是争议房屋手续经办人。2000年,经租户申请,公司批量办理了房改手续,并办下了房屋产权证。随后,公司通知租户领产权证并交纳房改费,一直没来领证,产权证就一直留在公司。

  报道称,2012年,李女士持房屋转让合同,要求补交房改费、拿走产权证,公司没有同意。后来,李女士以遗失名义从硚口房产部门重新办理产权证,硚口房产部门给予了办理。

  房管部门:必要时房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房子到底该归谁,相关部门是否已介入调查。记者致电武汉市硚口区房管局,工作人员称并不知情。另有工作人员称,了解和关于采访由办公室统一对外,但办公室主任有事不在。

  带着相关问题,记者向武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吃惊。在说出了该情况后,工作人员便称一套房出现多个产权证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对于相关情况,他指出需找到最原始(第一手)的产权证是由哪个人哪个部门经手负责的,然后再根据情况进行变更,确认产权人,而房管部门会帮助查询档案,核查手续是否合规合法。

  “事情发生在硚口区由硚口区房管局负责,如果以后还没有得到解决,必要时房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工作人员说。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房子该到底该归谁,本网将持续关注。(记者 李如胜)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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