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公开审理多起“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昆明中院审监庭供图 摄
中新网昆明5月8日电 (王艳龙 刘露彦 李斌)记者8日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监庭5日至7日赴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多起涉黑、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并邀请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推进阳光司法建设。
期间,审监庭共赴宜良、嵩明、官渡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沈麟国、徐晓峰、周加荣等二十六人减刑假释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昆明中院表示,该举措是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活动的又一举措。
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对“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前全部上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日,公示内容包括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案由、刑期、奖惩情况等信息,在公示中还需列明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和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者举报经查不实的,法院才能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并对裁判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