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网曝行窃视频本身就是义举

2014年05月13日 10:39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刘先生乘坐公交车时无意间拍到了完整清晰的小偷行窃过程,朋友将视频发到网上后,立即引起网友热议,有谴责的,也有力挺的。(据《华商报》)

  刘先生的行为引发网络热议,人们争议的焦点在于,拍摄者既然发现小偷行窃,为何不见义勇为,反而让小偷逃之夭夭?这显然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刘先生用手机记录了小偷行窃过程并通过朋友发布到网上,这一举动本身就值得肯定。一方面,这份视频资料无论对于警方破案,还是失主寻回失物,都是重要证据;另一方面,将小偷作案手法公诸于众,对他人是一种提醒,有助于提高民众防范意识。

  其次,不应苛责普通公民不见义勇为。刘先生已经解释了当时不出手的原因,即“小偷行动隐蔽、自己不能确定”,并表示“如早知道偷窃,我会冲上去的”。其实,就算刘先生确定对方正在行窃,但并未见义勇为,也不要一味指责。我们提倡普通公民见义勇为,但绝不能强求,因为有时见义勇为成本很高、风险难控,有时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的。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尽最大努力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在掌握了小偷行窃证据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小偷尽快被绳之以法。但所有行为的前提是,确保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段思平)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