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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团伙买真LV包研究用料走线制假包被起诉

2014年05月13日 13:5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严某等人在长乐投资成立一家箱包公司,生产假冒LV、GUESS等奢侈品牌的手提包。严某等人先在国内购买这些奢侈品手提包真品,拆卸之后,用相机拍下这些手提包的走线、用料,并以此采购原料、临摹制图、仿制生产,随后销往国外获利。据查,该团伙仅假冒LV注册商标的手提包就价值6971万余元。日前,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陈某某等人提起公诉。

  拆卸真包仿制假包

  2010年1月,严某与陈某(均另案处理)投资成立了长乐市文迪箱包有限公司,以长乐市文岭镇后董村内的文岭茶厂为工厂生产箱包。严某与陈某雇佣陈某某作为公司的采购主管,雇佣林某为生产主管、江某为样板制作工人。

  其实,这家箱包制作工厂是个造假窝点,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批量生产假冒LV、COACH、MK、TB、GUESS等国外注册商标的手提包,并将这些假手提包销往国外牟利。

  该团伙为了尽量做到逼真,由严某购买LV、COACH等品牌手提包的样品,将这些手提包拆卸后,用相机仔细地拍下包内每一条线的走向,作为制造假货的“母本”。在生产期间,由严某安排生产数量,陈某某负责原料及配件采购,办理假手提包的相关出口手续。

  假LV包案值6971万元

  2012年7月25日,公安机关在该公司抓获陈某某、林某、江某,并在车间内查获假冒LV手提包4957个、假冒COACH手提包379个、假冒MK手提包539个、假冒TB手提包548个、假冒GUESS手提包479个。经鉴定,上述假货仅假冒LV手提包就案值6971.6万元。

  检方认为,该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是陈某与严某,其中严某主要管理公司业务。陈某某、林某与江某都是严某雇佣来从事假冒注册商标手提包的生产工作,应认定为从犯。目前,该案公诉人已出庭公诉,法院尚未判决。(记者 王 威  通讯员 王光忠 孙珺)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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