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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审“狼族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4年05月13日 14: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叶圣文等1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

  起诉书显示,12名被告人年纪最大的为1980年出生,最小的为1994年出生,均为80后、90后,其中10名被告人为贵州籍老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上半年,被告人叶圣文开始纠集他人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狼族会”,逐步形成以叶圣文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郑林强、陈本禹等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刘文伟、李雪源等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制定了帮规及准备了作案刀具。上述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周边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狼族会”组织被指控故意杀人犯罪事实1宗、寻衅滋事犯罪事实1宗。该组织成员个人被指控犯罪事实13宗,包括故意杀人犯罪事实1宗、故意伤害犯罪事实1宗、抢劫犯罪事实2宗、寻衅滋事犯罪事实7宗,敲诈勒索犯罪事实2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叶圣文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其他各被告人根据具体犯罪事实分别被指控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中多项罪名。

  由于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预计庭审将持续一周左右。

  ■观察手记■

  防止老乡文化变味

  在本案中,12名被告人均为80后、90后,且其中10名被告人均来自同一个地方,可以看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老乡为依托纠集起来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在当今社会,外出打工的多为年轻人,80后为打工主力军,而90后也正在成为接棒人。这些外来工早早辍学步入社会,文化程度不高(本案所有被告人文化程度均为小学或初中),由于教育缺失、社会地位低下和理想信念迷失,他们难以找到融入社会的正确方式,而帮派主义也脱胎于此。在他们心中,独自漂泊异乡实属不易,能够在异乡找到老乡便等于有了依靠,老乡抱团就不容易受欺负和歧视。为了巩固自己老乡群体的地位,他们极易被黑恶分子教唆利用,铤而走险,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进而沦为为非作歹、祸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这一点上,要防止老乡认同成为滋生帮派主义犯罪的土壤。

  从心理上分析,他们通常因为内心的自卑便以种种极端方式达到扬威立信的目的,在尝到甜头后,甚至以此为生存手段。这些年轻气盛的外来工群体需要社会给予更多关注,从而有助于一定程度上帮助其找到在社会立足的正确方式,避免抱团在一起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推波助澜。 (记者 杨晓梅 通讯员 夏江丽)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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