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工地偷挖掘机合伙运到广东卖 被判3年3个月
2014年05月13日 14:59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两名广东男子在海口工地上偷走挖掘机一台,运到广东廉江出售。近日,两人被龙华区法院判刑。
涂某汉是广东廉江人,一天涂某汉发现海口城西镇薛村某工地上一辆挖掘机未上锁,于是打起歪主意,2012年10月5日,他给在家乡的黄某义打电话合谋偷车。随后,黄某义与黄某柳(另案处理)来到海口市与涂某汉会合偷走挖掘机。他们联系了一名货车司机将挖掘机运至广东廉江,2012年12月黄某义在当地以106000元卖掉。经鉴定,被盗挖掘机价值人民币128876元,破案后,黄某义、涂某汉退还赃款共计人民币106000元,另赔偿被害人3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判决,涂某汉、黄某义以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记者林菲 通讯员崔善红 胡程)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