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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交警中队两领导收7万余元购物券发给下属

2014年05月13日 15:3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央纪委12日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23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容桂中队中队长何锦雄、指导员陈康喜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和购物券,何锦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陈康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当天下午,记者从顺德区纪委了解到目前两人仍在上班,区纪委督办区公安局调整两人职务,但截至记者发稿,顺德区公安局仍未予回应。

  羊城晚报记者从顺德区纪委证实了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容桂中队中队长何锦雄、指导员陈康喜等接受格兰仕公司邀请外出旅游,并收受容桂总商会价值66000元和8800元的荣山商场购物券,分发给工作人员和在编民警。

  顺德区纪委宣教调研室副主任李绍荣表示,“根据调查的情况是何、陈两人是在去年8月接受公司邀请外出旅游的,今年2月份立了案。”

  记者随后从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容桂中队梁姓工作人员了解到,何锦雄已调往顺德区交警大队工作,陈康喜目前还留在容桂交警中队。顺德区交警大队也证实何锦雄目前在交警大队的宣教室上班,但还未见具体的任免文件。

  羊城晚报记者最后拨通了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容桂中队陈姓局长办公室电话求证,得知记者来意,该名负责人匆匆挂断电话。 (记者魏琴)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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