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党委书记因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获刑6年
2014年05月13日 15:4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海南省国营东昌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林一萍受贿、林一萍及其妻子廖丽影贪污一案,近日在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林一萍有期徒刑6年;廖丽影无罪。
琼海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林一萍在任海南国营东红农场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妻子廖丽影共同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13.8万元,构成贪污罪。另外犯罪嫌疑人林一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费合计13.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2012年,该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一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廖丽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判决生效后,林一萍、廖丽影上诉,认为共同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13.8万元的贪污罪不成立。近日,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林一萍有期徒刑6年,廖丽影无罪。(记者 韩建东)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