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已被北京法院正式受理
中新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官方微博今天披露,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提起公诉,朝阳法院已于5月13日正式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李代沫于2014年2月至3月间,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首开幸福广场某室的暂住地内,先后多次分别容留28岁的浙江省人卢某某、33岁的河北省人郝某某、36岁的内蒙古自治区人郑某某吸食毒品。后李代沫被查获归案。
此前,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3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16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代沫无视国法,为满足私欲,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现年25岁的李代沫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曾参加《中国好声音》第一季比赛,因深情演唱歌手曲婉婷的代表作《我的歌声里》而一炮走红。之后李代沫在北京签约当然娱乐公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