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南省高院:公务接待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

2014年05月14日 10:1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向机关各部门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国内公务出差管理办法》,就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范围、标准、审批流程、监督检查和违纪处理等进行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公务接待用餐安排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不安排烟和高档酒。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公务出差应轻车简从,不得向下级法院或其他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禹爱民)

【编辑:刘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