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与网友见面 凌晨遭强暴被丢弃在路边
今年35岁的代某是一名小包工头。4月3日,代某将正在读书的18岁少女刘某骗出见面,4月4日凌晨,他不顾受害人反抗将其强暴。目前,代某已被警方抓获。
据白云公安分局都拉营派出所民警介绍,受害少女刘某今年18岁,在某职业技校读书,她平时很喜欢上QQ聊天。今年3月底,男子代某加了她为好友,刘某通过聊天发现,对方的语言风趣幽默,看上去很善解人意,再加上对她所学的专业知识了解甚多,对她的学业帮助不小。
随着时间推移,双方聊得很投机,3天过后,毫无防备的刘某就将自己的手机号给了代某。
4月3日,代某打电话约刘某出来一起吃了晚餐,代某一见到青春靓丽的刘某,心里就动起了歪念头。吃完饭后,代某驾驶比亚迪轿车带刘某去“练车”,到了晚上12点多,刘某说:“时间太晚了,我想回去。”而这时,代某假意送刘某回学校,却开着车朝偏僻地段行驶,到了都溪林场附近,代某凶相毕露,在车内将刘某强暴。事后,在大营坡附近,代某将刘某丢弃在路边后逃跑。
接报后,警方派出一名女民警加代某的QQ试着与他聊天,开始几天,代某不说一句话,随后民警加强了聊天攻势,到了5月7日,民警约代某去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购物中心附近见面。见美女主动邀约,色心不改的代某应约赴会,结果被事先埋伏好的民警抓获。
据民警介绍,代某今年35岁,系一名小包工头,也常常跑黑车赚外快,离婚后的他平时空虚寂寞,便抓住了刘某这类学生单纯、对陌生人防备心理不强的弱点,成功骗到了刘某的手机号,再找机会实施犯罪。
为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一定要对诸如网友、微信中认识的所谓“朋友”保持足够警惕,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目前,代某已被刑拘。(本报记者 余珉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