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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成人不知家长打孩子属家暴 广州拟立法防治

2014年05月14日 14:1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广州市妇联发布《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调查报告》,报告通过对全市1610个社区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问卷调查,并对1000位广州居民进行随机电话访问,将获取的数据与市妇联收集的1150位居民的反暴力家庭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目前广州家庭暴力和反暴力工作现状,提出对策和建议。

  记者翻阅调查报告发现,从2010年至2013年,广州市妇联所接到的家暴信访案例每年总体保持在500起左右。绝大多数受访居民认为,家暴并不能解决家庭内部的矛盾和纠纷,近八成受访者认为家暴是违法的,九成以上受访者认为应制订专门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对施暴者进行惩戒。调查还显示,多数人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认识不足,仅37.5%的受访者认为家长打孩子属家暴行为。

  对冷暴力认知存在分歧

  一直以来,有关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范畴备受关注。调研报告在一开头就明确了家暴定义:“家庭暴力是发生在由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绝大多数为女性。值得一提的是,调查报告还将家暴范围拓展至包含身体暴力以外的其他暴力形式,如性暴力、冷暴力等等。

  调查中,八成以上广州居民认为,殴打、恐吓、辱骂、夫妻间性暴力(性虐待、夫妻间强制发生性行为)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尤其是殴打,99%的被访者认为属家暴行为。还有58.6%受访者认为,不仅经常发生的殴打和辱骂属于家庭暴力,因矛盾偶然发生也应属于家暴行为。

  然而,受访者对冷暴力的认识存在一定分歧:56.9%的受访者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属家庭暴力,48.5%的受访者则表示,长期无故拒绝过夫妻生活也属家庭暴力。另外,仅有38.7%的受访者认为,对家庭成员进行经济制裁也属于家庭暴力。

  另外,调查显示,多数人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仅37.5%的受访者认为家长或其他家庭成员打孩子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很多人仍然认为家长打骂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

  多发生在外来人口聚居区

  报告对广州目前家庭暴力基本现状做了分析。从广州市妇联接收的信访案例来看,近4年来,有关家暴的信访案例每年维持在500起左右,而家庭暴力占全年信访量的比例却逐年下降(2010年占比13%;2011年占比12.8%;2012年占比9.7%,2013年占比9.7%)

  从形式上看,目前的家庭暴力以言语暴力为主,在部分社区存在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情况,多发生在中心城区以外的外来人口聚居区。

  超七成家暴为“老公打老婆”

  什么样的家庭更容易发生家暴?报告显示,55.1%的受访社区反映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核心家庭(即只有夫妻双方或只有父母和未婚子女两代人构成的家庭类型),原因是,缺少了祖辈或其他兄弟姐妹等亲戚的协调、牵制,仅有父母和未婚子女的核心家庭发生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更大。

  对于家暴主要发生于哪些家庭成员之间的问题,报告也提供了答案:72.1%为丈夫对妻子施暴,28.1%为亲生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施暴,21.5%竟为婆婆、公公、岳父、岳母对儿媳或女婿的施暴。值得注意的是,也存在一定比例的儿媳或女婿对婆婆、公公、岳父、岳母(18.5%),妻子对丈夫(14.5%)以及子女对亲生父母(14.1%)等较为颠覆人们传统认知的家暴关系。

  社工调解得到最多认可

  对于引发家暴的原因,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以及施暴者的心理或精神问题是造成家暴的主要原因,另外,80.9%的受访者表示,婚外情也是引发家暴的原因之一。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防止和解决家暴问题?人们选择了多种途径:77.1%的受访者选择社工辅导和调解;73%的人会请妇联单位介入;72.3%的人会向公安部门报案。广州市妇联认为,社工辅导和调解得到最多认可,与近年来广州购买社工服务,为居民解决家暴问题提供有力帮助有关。

  广州已开展的反家暴举措(部分)

  ●已颁布实施《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广州市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等五部法规文件

  ●全市2187个妇女维权站点依托各级信访维稳综治中心建立了反家暴点

  ●依托全市两个救助站联合成立了“广州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设立了市区两级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6所

  ●成立“白云康乃馨婚姻家庭深度服务中心”

  ●33条“38613861”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已覆盖全市

  相关链接

  专门立法综合防治

  广州拟制定专门反家暴政策法规,并组建专业的反家暴志愿者队伍

  羊城晚报讯 调查报告的结果反映了目前广州在解决家暴问题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一般来说,家暴隐蔽性强,多数受暴者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不敢大胆举报,也极少保留证据,造成取证较为困难;与此同时,职能部门在处理家暴案件时,欠缺具体有效的操作办法,执法部门一般不予立案或只是进行批评教育;此外,一线基层妇联和基层组织对家庭暴力约束力较弱,基层家暴防治投入不足。调查显示,超过50%的社区表示家暴防治资金投入不够、人手不足。最重要的是,家暴防治统一立法滞后,法律法规、执法细则不足,导致执法措施空泛且起诉发动权困难。

  为此,广州市妇联针对防治家庭暴力提出几项对策:首先,推动“专门立法、综合防治”家暴防治模式,拟制定《广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或《广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范畴;其次,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明确具体的处理手段,对“人身保护令”、庇护场所、庇护有效期、监管责任主体、危机处理的技术手段等予以细则规定;第三,确定因家暴离婚诉讼中倾斜保护受暴者原则。

  为进一步提高家暴防治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市妇联还将组建一支由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和热心公益的法律、医疗、教育、心理咨询专业人士、婚姻家庭指导师组成的反家暴志愿者队伍,他们将承担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宣传员、信息员、谈判专家、心理医生等多种角色。

  (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穗妇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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