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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最高检谈涉减刑假释司法腐败 窝案串案较为突出(2)

2014年05月16日 08:59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狱务公开:让阳光成为“高墙腐败”的防腐剂

  今年4月1日,广东监狱启动全国首个服刑信息查询系统。专家认为,狱务上网公开,打破了监狱执法的封闭格局。社会监督的介入,有助于堵塞执法漏洞,防止利益输送滋生司法腐败,是当前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探索。

  监狱执法透明化迈出重要一步

  半月谈记者最近在广东省揭阳监狱看到,粗具雏形的网站上已经列出了2014年度1月、2月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公示表、罪犯疾病鉴定公示表和保外就医公示表。疾病鉴定书细化到症状、诊断、病情是否危重以及经治医生、科主任和院领导的签名;减刑、假释的公示表里也对罪犯的余刑、刑期变动、奖惩情况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而在另一个服刑人员查询系统里,亲属通过特有的账户和密码,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到服刑人员的考核、减刑假释、零花钱使用和健康等级等信息。

  与此同时,记者在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的网站上看到,“狱务公开”栏目下也开设了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在减刑公示里,有广东梅州、北江、四会等监狱服刑人员提请减刑的信息。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透露,揭阳监狱启动在网上公示罪犯减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情况的试点工作后,全省也将陆续推广这一做法。在全国监狱系统内,这是首次在网上公布罪犯减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信息。

  “我们的核心追求,就是让它彻底公开,以此来推动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化,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真正实现公正执法。”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一些案件中的受害人、罪犯的亲属都会关注这些信息,成为监督的重要力量。

  揭阳监狱监狱长刘任求介绍,群众如果对公示情况存在疑问,可以在网站的互动平台上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使用“监狱长信箱”表达意见,监狱将根据已经制定的工作细则进行处理回复,还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另外,监狱还准备邀请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执法的监督员。监督员可以找犯人谈话、观摩减刑假释的会议、转达社会上百姓和亲属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除了代表委员,监狱也打算邀请部分服刑人员家属参加减刑假释评审会,形成线上线下的互动。

  新规严防“有权有钱”者“越狱”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某些有罪贪官和富商利用这项制度的执行漏洞,不断上演花钱“赎身”、“越狱”的闹剧。

  今年2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信息,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进行立案,涉案包括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共24人。与此同时,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目前,除广东外,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最近明确,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三个“一律”:拟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一律提前予以公示;减刑、假释裁定书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上网公开;对三类罪犯中因重大立功而提请减刑、假释的案件,即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组织(领导、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原判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意见把从严规范的重点放在了“有权有钱”的三类罪犯上。对此,广东省高院紧急叫停了135件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监狱系统也启动了对近三年来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倒查工作。

  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黄少雄,2011年因受贿1036万元、港币110万元、澳币5万元,被潮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此次严格规范之前,黄少雄原本由揭阳监狱提请由无期徒刑减至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7年。

  如今,黄少雄的减刑申请因“执行期未满3年”被退回监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半月谈记者,严格的新规打破了黄少雄减刑至有期徒刑18年的美梦,并且还要在监狱至少多待5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再提请减刑。

  公开应确保公众“看得懂”、“看得住”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广东等地的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堵塞漏洞,防止利益输送滋生司法腐败,但仍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

  半月谈记者在网站上看到,有关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信息基本都是监狱以表格形式上传的,一个表格涉及数十名服刑人员,“行政奖励”栏里多填写的是“某年某月获得表扬、获得改造积极分子”,但什么原因获得奖励并没有写明。这样的信息公开多少会有些“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的感觉。

  此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公开化,还涉及公检法司多个部门。今年以来,广东省高院、广州市中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分别在官方网站对提请减刑、假释的案件进行裁前公示,以此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

  然而,迈出网上公开的第一步后,陆续推动这些案件的开庭审理,对于推动程序规范化更为关键。广州市中院一位资深法官说,过去减刑假释案件以书面审理为主、开庭审理为辅,而且由于进监手续繁杂,押解罪犯出监开庭风险较大,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开庭审理也均是在监狱内部进行,封闭性较强,不利于诉讼程序的公平正义。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监狱内将设置专门的法庭,另外,还将通过远程视频等数字化手段解决审判力量不足等问题。

  阮齐林建议,在实际操作层面,公检法司要建立衔接紧密的全程化监督。鉴于一些习惯性办案思维,目前相关部门对认定奖励、立功情节的理由未作详细说明,社会公众很难了解立功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作用等。如果刑罚执行的司法文书公开的内容更丰富、更翔实,张海等“假立功”就很难逃脱社会监督的眼睛。(半月谈内部版,记者 毛一竹 马晓澄)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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