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毒杀近千条家狗屯12吨毒狗肉 11人获刑
2014年05月16日 09:41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毒杀农家狗—加工储藏—出售毒狗肉”一条龙作业的团伙犯罪案件(此案本报2013年12月12日曾作报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皮某、黄某、毛某等11名被告人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35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皮某等11名被告人明知毒杀的农家狗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而予以销售,危害了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尽管该批毒狗肉绝大部分尚未销售出去,未流向消费者的餐桌上,因其本罪属于行为犯,即构成犯罪既遂,对其毒狗肉销售情况和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能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三湘都市报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聂诗茼 通讯员 高英明 贺春梅)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