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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头目资金链断裂被上门催债 求人报警抓自己

2014年05月16日 14:39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核心提示

  德安一男子叶某原本靠着做点小生意,已经拥有在县城还算富裕的生活。但因为亲戚一句“搞政府扶持的工程才能挣大钱”,他远赴安徽合肥参与所谓的“1040”工程,做着两年内成为千万富翁的美梦。

  他发展了30多名“合作伙伴”都是亲戚朋友,结果资金链断裂,导致债台高筑,夫妻离异,儿子休学,被人不断追债。连遭被拘禁的折磨后,他最终“主动报警”求被抓。

  日前,德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了这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两名嫌犯已被批捕。

  传销头目求人报警抓自己

  2月23日,家住德安县城的董某向德安县公安局报案称,她被妹夫叶某及其表嫂詹某等人,以从事“连锁经营”为名骗去安徽合肥,结果发现那实际上是传销活动,她要求对方还钱,但遭到拒绝。

  德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钟晖得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接到董某的报案后,警方很快就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在此之前的春节前后,曾经有一伙湖北籍贯的人员多次找到叶某讨要所谓“做工程的欠债”,在此期间双方也发生过激烈的冲突,叶某也曾以“遭非法拘禁”为由报警,但民警根据当时的调查情况,只能对那伙湖北人提出警告,要求他们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月23日当天,也就是董某报案之前,德安警方也接到了一个关于非法拘禁的报警电话。报案人称亲戚叶某“被人非法拘禁多天,期间有被殴打,情况危险”。而报警电话中提到的“拘禁方”正是董某。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吃惊地发现,董某前来向公安机关报案,竟然也是叶某主动要求她赶快报警,让警方来抓他的。这让警方很快意识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而是涉及非法传销活动。

  警方随后的调查显示,叶某在这个传销活动当中级别不低,已经到了一定的“头目”级别。一般的“传销头目”都害怕别人报案,叶某又为何会主动让董某去报案呢?

  亲戚游说远赴安徽“发财”

  这一切还得从叶某加入传销组织开始说起。据钟晖得介绍,今年才40岁出头的叶某文化水平不高,但头脑比较灵活,手脚也比较勤快。

  后来,他在德安县城的农贸市场租了个摊位从事家禽销售生意,因为夫妻两人比较能吃苦,很快就在县城买了一套大房子,还买了一个黄金地段的门面,家里存款也有几十万,在他老家村子里也算是个“大能人”。

  按理说,叶某的生活应该过得挺幸福的,但这一切随着表哥表嫂的出现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一年,他有几个表兄弟开着奔驰、宝马等豪车回德安,让他好一阵羡慕。

  其中一个表哥胡某和其妻詹某跟他说,如果想发财就应该跟他们去安徽合肥,搞政府扶持的工程项目,保证可以挣大钱。很快,叶某就心动了,他已经不满足于靠又脏又累的家禽生意挣钱。

  很快,叶某就跟着几个表兄弟去了合肥“发财”。在合肥滨湖新区,他参加了一种名为“连锁经营”的项目,而且遇到了很多来自全国各地,和他一样激动地揣着暴富梦想的人,这个项目还有个非常大气的名字:“1040工程”。

  最让叶某深信不疑的是,他们告诉他,“1040工程”是政府扶持的资本运作项目,运作来的钱就是用于滨湖新区的工程建设。因为还在推广之初,所以没有大规模公开宣传,希望先通过少数人致富带动更多人致富。

  “1040工程”实为“拉人头”传销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所谓的“1040工程”,实际上就是传销组织玩的花样。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安徽本地媒体对“1040工程”涉嫌传销已经曝光多次,央视今年3月17日也对此进行过曝光。安徽省公安厅也宣布,从今年3月至5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守护平安春季行动”打击传销犯罪攻坚战,行动重点就包括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中部大发展”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

  根据德安警方的调查显示,该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阶制”的传销模式,即通过“绩效”完成情况来“升职”,主要分业务员、推广员、主任、经理、老总5个级别从事传销活动。所谓三晋是老总A1、A2、A3,A3就是最高级别。

  参加者必须先缴纳3800元申购款购买“份额”才能获取加入资格,成为最低级的业务员,其后发展下线20人或者直接缴纳21份的钱,就可以成为主任级别。

  上线人员依照层级的级别,可以瓜分每名下线500元的申购款。该组织宣称按照这种模式,只要下线达到或者缴纳达到600份就能晋升到“老总”级,直接参与分红,在两年内就可以获得1040万元回报,“1040工程”因此得名。

  德安警方派员远赴安徽合肥调查后查明:2012年初,犯罪嫌疑人詹某(叶某的表嫂)在安徽参加了这个名为“连锁经营”的非法传销组织,为了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詹某以加入“连锁经营”即可在两年内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先后诱骗叶某等多人加入该传销组织。

  叶某加入后,又先后在德安县、湖北省潜江市发展了董某等三十余名亲戚朋友成为下线,前往合肥从事传销活动。至2013年初,犯罪嫌疑人叶某、詹某均已达到该传销组织“老总A1”级别。

  被逼债走投无路求被抓

  随着叶某在组织内级别的提升,他已经可以接触到一些核心资源,包括账本等,他突然发现这个组织的分成方式,赫然就是在搞传销。此时,他才如梦初醒。

  这一切似乎有点晚了。2013年后,叶某将所有能找到亲友已经找遍了,很难借到钱,也很难发展新下线,资金链因此断裂,无法兑现对下线的利益许诺,开始过着四处躲债的日子。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此期间,叶某和妻子离婚,他被“净身出户”,还背负了全部债务。因为家庭的变故,上大二的儿子也选择了休学。叶某为自己的行为而后悔,但他那些下线都是他的亲戚朋友,纷纷找到德安来“逼债”。

  亲戚董某发现自己被骗后并多次索要无果,一气之下对叶某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实际上,多名来“讨债”的亲戚均不同程度地采取了类似限制行为,但都没有效果,因为叶某实在是穷得身无分文。最后发生了本文开头所述的托人“主动报警”那一幕。

  叶某落网后供述称,他实在是走投无路,情愿“作为传销者被抓起来”,也不想再提心吊胆地过着“要么躲债,要么被拘禁”的日子。

  据了解,公安机关查到此案的涉案金额已经达到2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和詹某已被依法批捕。

  ◎文/施凡 邵萍 新法制报记者廖世杰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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