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编造工程项目半年骗2080万保证金 获刑15年
2014年05月16日 15:27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我们有个工程即将招标开工,交纳了保证金就可以把工程承包给你们。”赵某编造工程项目欺骗建筑老板,半年时间骗得2080万元。近日,昆明中院依法判决被告赵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赵某以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西南办事处名义,和8人签订内部施工协议,将根本不存在的工程承包给8个建筑老板,骗取工程保证金1250万元。
警方侦查发现,赵某3个月内骗得1000多万元,但他没有收手的意思。2011年2月,他继续与多人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将根本不存在的铁路隧道项目承包给受害人施工,骗取保证金130万元。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赵某、金某(在逃)谎称已经从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包到云南兰坪县黄登水电站工程,并和多人签订联合施工协议,骗得保证金700万元。
经证实,中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但不知道公司在西南有办事处,也不认识赵某和金某,没有委托过他们做过任何事。赵某归案后,市检察院指控其犯合同诈骗罪。
昆明中院审理后作为一审判决:赵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继续追缴赃款,发还被害人。 (记者蔡靖妮)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