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为离婚自认出轨七次 丈夫坚称双方感情牢固

2014年05月17日 02:2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为了能够同丈夫离婚,陈女士不仅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还在审理中声称自己曾瞒着丈夫出轨七次。而丈夫李先生则表示,自己同妻子结婚十多年来共同养育了两个女儿,夫妻二人感情并未破裂,并拒绝同妻子离婚。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房山法院获悉,房山法院城关法庭经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陈女士向法院起诉称,2000年3月,其在饭店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李先生,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因其发现自己怀孕了,二人便领取了结婚证。但是结婚后,丈夫李先生态度粗野,经常打骂其和孩子。陈女士甚至坦言,因为对这段婚姻感到绝望,其曾背着丈夫出轨过七次。陈女士据此提出,其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夫妇二人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分配进行判决。

  面对妻子的起诉,丈夫李先生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平日里忠厚老实,从来没有打骂过妻子和孩子。只不过自己在饭店从事厨师工作,平时工作非常忙,疏于对家庭成员的照顾,引来妻子的不满。但其绝对相信妻子的为人,坚信妻子声称曾经出轨仅仅是为了能够离婚才说的气话。李先生说,其与妻子相识以来已经共同走过了十多年,还育有两个女儿,小女儿也已满三周岁,夫妻二人彼此感情基础扎实,从未出现实质性破裂,因此不同意妻子的离婚请求。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本案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且双方系自由恋爱相识,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儿女,双方在长达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中,已经建立了非常深厚的夫妻感情,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互相信任,婚姻关系是可以维持的。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离婚请求。(记者 何欣)

【编辑:张培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