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吃饭被收“包间费”起诉酒楼索还 被判败诉

2014年05月21日 13:3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今日上午9点20分,酒楼吃饭被收“包间费”一案在武侯区法院22法庭复庭。法院宣判刘先生败诉,对其要求餐厅退还“包间费”的诉求不予支持。

  今年2月19日 ,刘先生在武侯区董家湾北街的“蓉杏酒楼”请几个客户吃午饭。结账时,账单列明应收1478元,其中包括包间费380元。对于包间费的收取,刘先生觉得不合理。他此前曾关注到到最高法已明确表态“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包间费是变相的“最低消费”。

  另外,刘先生认为,就餐前酒楼服务人员并未明确告诉他要收取包间费,这侵犯了他的“知情权”。且包间菜品价格较大厅有提高,再收包间费属强迫交易,侵犯了他的“选择权”。于是,刘先生将酒楼告上了武侯法院,请求被告返还380元包间费。

  对此,被告方辩称,在菜单上有关于包间费的收费标准,原告在结账用pos机刷卡时没有提出异议,且签字确认,故未侵犯其对包间费的知情权、 选择权。(记者 刘佩佩)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