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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带288克海洛因被抓 百般狡辩称为吸食

2014年05月21日 13:34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一男子携带288克海洛因被抓获,百般狡辩称为吸食。检察官反复审查,认定为“非法运输毒品”。昨日,法院一审判决,该男子犯“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去年7月27日早上6时许,一男一女乘出租车刚到汉口火车站,车内男子便被一旁警察带走。

  男子手里拎着的塑料袋中装着两块海洛因,重达288克。经查,男子秦某为辽宁人,曾两次因吸毒遭处罚并强制隔离戒毒。

  第一次审讯,秦某坦白是来汉买毒品,并准备当天乘火车运回辽宁。但随后几次提审,他翻供称“准备自己吸”并否认准备回辽宁。

  去年10月,秦某一案被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涉嫌罪名为“非法持有毒品”。

  本案中的一些细节引起承办检察官注意:288克海洛因只用于个人吸食可能性不大,更像是为了贩卖,秦某首次的供词也证实了这一点;的士司机及与秦某同行的朋友王某证言都表明,秦某当天是准备回辽宁。

  结合上述疑点,最终,秦某被变更罪名,以“非法运输毒品罪”起诉。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288克的量刑标准,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起点”,而运输则是“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起点”,两罪在量刑方面有较大差别。(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付静宜 林晓璐)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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