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一职业学院原系主任私分小金库获刑超十年

2014年05月22日 10:1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因涉嫌侵吞系里的“小金库”公款,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原系主任梁志刚在广州市中院过堂。此前,天河区法院一审曾以贪污罪判处梁志刚有期徒刑10年3个月。昨日庭审中,梁志刚连呼“比窦娥还冤”。

  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期间,梁志刚担任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系主任,负责该系全面工作。

  2007年、2008年,农工商学院先后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共同开办自学考试专升本辅导班。被告人梁志刚指派本系实验员钟某智负责管理该系办学收入“小金库”。

  其间,梁志刚违反农工商学院相关规定,采取向该系教师隐瞒“小金库”实际收支情况、擅自销毁财务账册、私立名目发钱的手段,先后多次侵吞该系办学收入“小金库”公款。

  2007年底至2010年7月,梁志刚以“沟通感谢费”名义先后从该系 “小金库”中提取现金共计29万元。后梁志刚多次向自学考试相关业务人员行贿1.1万元,将其余公款私自截留侵吞,并将部分公款用于投资收取高额利息。

  2007年底至2010年7月间,梁志刚伙同该系副主任徐某军、胡某华及钟某智私立发钱名目,先后多次私分上述办班收入“小金库”公款共计11.8万元,其中梁志刚个人侵吞3.4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梁志刚已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宣判后,梁志刚不服,提出上诉。昨日,该案二审开庭时,梁志刚连呼“比窦娥还冤”。他否认自己拿钱做投资,此前的供述是因为受到诱供才做的。(记者 林霞虹 实习生 陈舒婷)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