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单身汉强奸猥亵同村女童 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2014年05月22日 19:30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八岁的幼女被同村的五旬老汉强奸、猥亵数次,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即认定上诉人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于1973年1月28日出生,因家境贫困至今未婚,竟将淫手伸向了邻家未满8岁的小女孩。2012年7至9月期间,赵某多次带受害人刘某到自己家里玩,趁机猥亵刘某。2013年9月11日傍晚,赵某在其居住的大院内看到刘某,便将刘某抱到床上,并对刘某实施奸淫行为。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谢卫兵
【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