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窃贼盗通信器材致900用户断网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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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吴文锋
去年5月,两名窃贼在东升、小榄及南头流窜作案,专门盗窃通信公司的室外机柜设备,致使900多名用户断网。得手之后,窃贼又联系某通信公司“内鬼”介绍其销赃。
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和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几名被告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夜疯狂作案3起
2013年5月,王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密谋盗窃后,窜至中山市东升镇、小榄镇、南头镇等地盗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联通”)网络设备华为MA5616-32路ADL线路板共计37块及ASPB电源板2块,总价值超过10万元。
5月2日晚11时到次日凌晨,王某伙同刘某窜至东升镇同茂西路,盗得中山联通室外机柜内的ADL线路板8块(共价值2.84万元),又窜至东升镇惠红路盗得ADL线路板7块(共价值2.485万元),再窜至东升镇长和路盗得公司装置在该处的室外机柜内的华为MA5616-32路ADL线路板7块(共价值2.485万元),后又窜至小榄镇联丰社区吉安村路口盗得公司装置在该处的华为MA5616-32路ADL线路板8块。
2013年5月7日凌晨2时许,王某伙同刘某窜至南头镇丰硕路47号对开路段,盗得ADL线路板7块(共价值2.38万元)及ASPB电源板2块。
通信公司员工介绍销赃
盗得上述线路板后,王某通过唐某进、黄某,将上述赃物以2万元的价格销赃给向某(另案处理),为此向某先后2次共支付被告人唐某进、黄某介绍费5300元。
2013年5月29日中午,公安人员在中山市东区顺景花园对开路段、中山市港口镇分别将被告人王某、唐某进抓获归案,同日下午3时许,公安人员在中山市西区隆昌将被告人黄某抓获归案。
中山联通出具的《关于设备被盗造成影响的说明》证实,王某盗窃线路板的行为导致900多用户业务中断,造成经济损失。另外,黄某是某通信公司员工,负责公司中山三个镇区宽带业务的安装、维护工作。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唐某进、黄某无视国家法律,被告人王某结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唐某进、黄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介绍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均应依法惩处盗窃罪。遂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唐某进及黄某则因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郑平 通讯员/李世寅 周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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