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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酒吧挂裸体广告吸引顾客 城管责令改正

2014年05月26日 10:53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南海大道9号乐芙酒吧在街头设置“嫩模干露露”裸体广告吸引顾客,引起市民反感并向本报反映情况。5月25日上午琼山区城管执法人员向酒吧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3天之内自行拆除不雅户外广告。

  25日上午,市民田先生向本报反映:南海大道9号海口乐芙酒吧在街头设立一处户外广告,上面有一赤裸身子的女子,广告上的文字称“嫩模干露露5月23日光临海口乐芙酒吧”,该广告还配有“胸涌全城”等颇为暧昧词语,明显带有色情挑逗意味,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格格不入,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予以监管和查处。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了田先生所指的“嫩模干露露”大型广告。在对过往市民随机采访时,众人对这类广告的看法却各不相同。带着4岁儿子骑电动车经过该处的李女士说,这种明显带有暧昧色彩的广告公开在街头出现,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尤其是4岁小儿子第一次路过看到这幅广告时,向她提出一些问题,使她尴尬得无法回答。56岁谭女士说,作为老人她不喜欢这样的广告,即使天天路过这里也不会转眼去看这种广告,但一些年轻人可能很喜欢看这样的广告。26岁的陈先生认为,这种广告带有明显的挑逗性和诱惑性,确实有些不雅,但现在许多地方都出现过此类广告,是商业社会的一种通病,他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海口乐芙酒吧现场保安人员称,他们已向酒吧负责人报告了此事,因酒吧负责人下午才上班,待酒吧几位负责人下午集体开会研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该广告招牌。

  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调查,认为该广告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口市户外管理物设置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3条规定和《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责令海口乐芙酒吧于5月28日之前,自行拆除设置的户外广告,逾期不拆将由城管部门组织人员强制拆除。(记者李云川)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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