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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儿子掉进布堆窒息死亡 父亲起诉其两个小伙伴

2014年05月28日 09:02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2月12日,7岁的乐乐和小伙伴星星、露露出去玩,来到一所房屋门口,见卷帘门开着,里面没人,便进去“探险”。

  屋里堆放着许多针织布料,他们爬到布堆上蹦来蹦去。突然,乐乐一个不留神,脚下一滑,头朝下掉进一个小洞中,星星和露露拼命拉他的脚,拉不上来。

  没多久,乐乐停止挣扎,星星和露露吓坏了,回家后也没将事情告诉大人。

  乐乐奶奶找不见孙子,看到星星一问,才在布堆里发现孩子,此时乐乐已窒息死亡。

  悲痛之余,乐乐爸决定把房屋的主人傅某、租下房屋堆放布堆的张某以及星星和露露的父母共6人都告上法庭。

  “作为乐乐的父母,我们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承担主要责任,但他们应该承担这次事故40%的责任。”乐乐爸说。

  浦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父母作为乐乐的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子女未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乐乐窒息死亡,应自行承担因监护缺失的责任。

  事发房屋属于私人住宅,受私人控制,虽由傅某出租给张某管理使用,但并非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三个小孩未经许可私自进入他人房屋玩耍,本身具有过错。而张某在屋内堆放布匹的行为是他合理使用承租房屋的权利,亦未对他人构成危险,屋门未关并不表示他人有随意进入该房屋的权利,张某、傅某的行为不具有过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权益,对乐乐的死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星星和露露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人结伴玩耍的行为与乐乐的死亡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他们对乐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亦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根据本案实际,依照《民法通则》有关公平原则的规定,由被告对原告进行适当补偿:张某补偿5万元,傅某、星星和露露的父母各补偿2万元。

  目前,乐乐爸没有提出上诉。都市快报 通讯员 许聪 记者 李娜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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