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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一房地产公司违建 被开近百万元罚单

2014年05月28日 09:2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近60亩土地尚未进行招拍挂,安康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竟在该地块开发“居尚嘉园”楼盘,5栋楼都已盖到了第3层。日前,这个未批先建的非法建筑已被勒令停工。

  违法施工被责令停工

  近日,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局长赵金山告诉记者,华厦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属违法行为,已经被国土及规划部门查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工,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该宗地原是安康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存量用地,华厦公司如果改变用途,由综合用地改成住宅和商业用地,要给财政缴纳土地收益市场价,按规定就需进行招拍挂。

  5月23日上午,记者在位于316国道北侧安康高新区罗家梁村的安康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院内看到,后面在建的5栋楼3层已经全部封顶,负责施工的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武文智告诉记者,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居尚嘉园”楼盘是去年10月开工建设的,在建的5栋楼每栋楼都是21层,目前已经建到了第3层。

  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刘长珍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手续都在办理中,因未批先建,相关部门已经处罚并让我们停工了。

  相关公司被处以重罚

  记者在安康市高新区国土规划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张鹏程提供的2014年3月14日安国土高新监发(2014)4号《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14年3月18日安高规监字(2014)第1号《安康市规划局高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安康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2013年10月开工),用于商品房开发销售,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对改变用途的土地面积18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处罚,共计360000元;安康市规划局高新分局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物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合计600000元;责令该公司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和建设工程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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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拍挂制度

  《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记者 胡毅)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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