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涉嫌抢劫小学生被抓 认罪态度好被免诉
2014年05月28日 09:52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5月26日,记者从七里河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工作人员前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向涉嫌抢劫犯罪的云南籍少女米某公开宣布了对其不起诉决定。
2013年11月23日16时许,安某与米某在兰州某商厦6楼儿童游乐城内,将独自一人玩耍的12岁男孩乐乐(化名)强行带至敦煌路一小区楼道内,搜身未果后,威胁乐乐于次日带100元钱到儿童游乐城。次日14时许,安某、米某前来取钱时,米某被当场抓获,安某逃匿4天后也被抓获归案。
该案由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移送七里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审查认为,安某、米某的犯罪行为轻微,且安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其家属已向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书面达成了谅解协议;米某犯罪时刚满18周岁,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二人均属初次犯罪,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原则,该院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兰州晨报报道 通讯员 屠珠明 连秋菊 记者 李辉)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