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妇欲到两儿子家轮流居住被拒 起诉索赡养费
2014年05月30日 09:38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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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已经七旬的王某夫妇想到两个儿子家轮流居住,被拒后他们到法院起诉。记者昨天获悉,经密云法院调解,两个儿子同意在家附近为父母租房,每人每月给父母500元生活费。
王某夫妇是密云县的村民,他们的两个儿子都单过。老母亲说,她半身不遂,三级智力残疾,只能自己拄拐上卫生间,能慢慢走,其他的不能自理。她老伴年事已高需要照顾。他们想和儿子一起居住生活,但遭到拒绝。此外,她因病三次住院,两个儿子既没有出钱也没有问过病情,他们心灰意冷,遂起诉要求在两个儿子家轮流居住,并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付500元生活费,负担他们的医药费。
庭审中,老人的长子称,母亲和自己的媳妇关系不好,没法一起住,且媳妇有抑郁症等病症,经常吃药,需要一大笔开销,根本没有钱负担父母的生活费。次子也不同意父母的诉求。
承办法官为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促成他们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儿子在住所附近给父母租房并承担租房费用,每人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500元。(记者 裴晓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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