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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治理:小权力也得装进笼子

2014年05月30日 09:4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村级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长治久安

  去年下半年,有村民来桃源街道找干部投诉,说村里理应给他出具某证明,但经办的村干部就是推诿不办。

  以往,有人总认为村级没有多大的权力,“虾仔作大浪,成不了气候”,去治理这些小权,觉得没有多大必要。其实这起投诉说明,村干部的权力虽小,但在一些群众眼里,可能“大得摸不到边”。

  村民反映乡村治理问题,对我们是一次警示:村级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在农村地区的形象,“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村级的权力开始有可能膨胀。就我们宁海来说,去年全国百强县中名列第六十一名,村级经济基础较好。今年县级以上财政安排各项农村扶持资金就达上百亿元,最大一个村今年有上千万元的扶持资金到账,村一级可资利用的资源较多,物权、事权可谓不小,这些权力如果没有规范和监督,一定会产生滥用现象,最终滑向腐败。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在规矩面前,权力没有大小之分。大权力进笼子,小权力也得进。因此,我们近年来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固化了村干部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集体管理事务19条,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以及村民使用村级印章等便民服务事项17条,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有了这个“36条”,村干部清楚手里的权力该如何用,村民也清楚哪些权力村干部能够用。据反映,村民找村干部办事方便多了,农村治理找到了关键。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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