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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团伙称连锁经营骗人投资 敛财近500万被判刑

2014年05月30日 10:50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自称商会副会长的女子张某发展了35人的传销组织,敛财近500万元。目前,张某等主要管理人员均被判刑。

  张某自称某商会副会长,多年从事政府融资的大项目。2007年起,张某在海甸岛几个小区中租用民房通过亲戚朋友层层拉拢会员。会员被安排到出租房上课、培训,张某采用诱骗、洗脑等手段,劝说会员每人缴纳69800元入会投资“连锁经营”等项目,怂恿会员继续发展下线并从中获取提成或返利,从而提升自己的层级获得更多利益。

  张某的老乡马某就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2010年9月,马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某,张某向马某吹嘘她的“融资项目”。马某开始有怀疑,可经历了张某一次次洗脑式的劝说,又看到不少人都在积极投资,随后也心动了。马某不仅交钱入了会,还发动自己的丈夫、儿子、儿媳等亲友加入。案发时,马某实际投入资金30多万元,发展了29名下线,自己的层级也提升到“业务老总”。

  2013年7月,马某发现投资款一直牢牢掌握在张某手中,自己并未获得预期收益,开始认清了所谓融资项目的真面目,便到公安机关报了案。2013年7月15日,公安机关捣毁了该传销组织,张某及该组织的主要管理人员高某、贾某落网。经审讯,张某对自己组织、领导非法传销活动的行为供认不讳。

  近日,张某、高某、贾某被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高某、贾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记者王玲 通讯员李洪 李燕青)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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