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检察机关:将公开有较大影响案件办理情况

2014年05月30日 13:35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29日)从省委外宣局举行的检务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检察机关将公开个案,包括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理结果;对久押不决、超期羁押问题和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典型案例;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情况、理由和依据等。

  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将公开有关重大事项,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情况,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重大活动部署,实名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结果,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建明表示,省检察院将推动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对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决定书、民事诉讼中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以及其他可以公开的检察院终结性法律文书全部予以公开;对于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不立案决定书,向举报人公开和依当事人申请公开。同时,推动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根据案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申请,公开侦查监督、公诉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类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

  就检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史建明表示,要举办“检察开放日”、宣传周和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设置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滚动式电子显示屏,供当事人、律师、社会公众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搭建新媒体展示平台,6月底前,全省各设区市检察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年底全面推行微信公众平台。(记者周远)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