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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捡10万现金 归还失主时要求“意思一下”

2014年05月31日 10:2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5月29日早上,达州市大竹县7旬老太在路边捡到一个用报纸包裹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竟然包着很多现金。她赶紧抱回家,再仔细一数,里面竟然有10万元。当失主和民警找上门来后,老太将10万现金归还失主。不过,还钱后,太婆要求“表示一下”,失主最终酬谢了5000元。

  女子上街存钱,路上不慎遗失

  29日上午8时许,大竹县周家镇派出所报警电话骤然响起,一名中年男子报警称,刚刚途经西河路段时,发现侄女携带的十万元现金不慎遗失,请求民警尽快帮助寻找。

  “仔细询问报警人以后,我们了解到十万元钱是他侄女的。”据周家镇派出所办案民警孟祥瑞介绍,前不久,失主的父亲在外务工时不幸撒手人寰,雇主考虑到死者家境贫困,且妻子是残疾人,便好心拿出十万元钱帮扶死者亲属今后的生活。“前不久,她才到厂里把钱领到手带回来。”

  “早上,她坐叔叔的摩托车,从中和乡石子村出发,前往周家镇存钱。走过周家镇西河路段后,发现塑料袋破了,十万元钱已经不见了。”事发前,失主将钱用报纸包好,再装进塑料袋,然后将塑料袋挂在叔叔的摩托车上,走在路上发现钱掉了。

  匿名报警提供线索,找回丢失现金

  “报警人称,钱应该掉在一碎石厂至周家镇西河小学路段。”办案民警孟祥瑞说,他立即陪同失主到事发路段,对过往的车辆、行人进行排查走访。同时,派出所印制大量“寻物启事”和悬赏公告,由民警从周家镇一路向中和乡方向张贴,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并联系当地银行,请求协助对大额款存现象进行密切关注。“在走访群众搜索线索的同时,我们还向群众宣讲,捡钱不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早上看到一个老太婆在公路上捡到了钱,并拿回家中去了。”找寻工作持续到中午12时许,一匿名群众打入报警电话,并提供了疑似捡钱人的姓名和住址。随后,民警在西河路段找到太婆家,“失主和亲属回忆,丢钱之前确曾从太婆家门前路过。可是这不能表明,钱确实就是太婆捡了的。”

  孟祥瑞称,询问之初,不管民警和失主怎么说,太婆始终不表态,“我们也无法判断,捡钱的人究竟是不是她。”后来,失主向太婆哭诉了钱的来历和家庭状况,民警趁机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太婆终于将十万元现金归还给失主。

  太婆要求“意思一下”,家属酬谢5000元

  据捡钱太婆的女儿介绍,当日上午,母亲正在家门前喂鸡,看见路上摆着一包东西,便上前踢了一脚。“看见是钱,便赶紧捡了回来。”

  “你捡钱别个都看到的,莫拿进屋,等会儿可能就会有人回来找。”太婆听见女儿这样说,便将钱藏在门前的柴火堆里,自己搭了个凳子就坐在门口。中午时分,失主和民警找上门来,经过确认后,太婆将钱还给了失主。

  “我在这里坐了一上午,你还是要意思一下哟!”太婆当时提出要求失主感谢一下,“对方给了5000块钱。”

  对此,这位太婆对四川新闻网记者表示,自己捡到这么多钱,并在门口守了一上午,提出要求“感谢”,并没有不妥之处。

  (四川新闻网 唐远见 记者 陈连波)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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