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辛普森”案 警方:知道凶手是谁可没办法(4)
硬骨头
“这种案子对刑警来说,是非常耻辱的”
2012年4月,弥勒法院判定:徐黎明和张家超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被判刑3年和两年半。2013年,徐黎明刑满释放,重获自由。
事实上,至今,警方仍然没有放弃对此案的侦查。目前,云南省公安厅还有一个组在侦查马光武被杀案。就在日前,专案组还在文山进行调查。
从马光武被杀这个案件来说,仍然是在侦案件。从徐黎明入狱开始,警方就通过很多侦查手段,继续收集证据。钱光立说:“徐黎明非常狡猾,守口如瓶,什么也没说过。”钱光立认为,徐黎明无疑非常聪明,在保家坟场指认现场的时候,他也没承认自己杀人,但是他承认搬运过尸体。绳子上、车上虽然提取到血迹,指纹等痕迹,锁定徐黎明与尸体进行过接触,但徐黎明却承认了搬运尸体的事实,那么这样就能解释这种联系。由于不能自圆其谎,徐黎明一直坚称自己是被胁迫的,也不能拿说谎来定他的罪。
对于马光武被杀一案,警方开过很多次会,云南省公安厅也专程派人下来,协调文山和红河两个州分别成立专案组联手侦破。但依然找不到直接证据起诉徐黎明故意杀人。钱光立认为,这个案件要找到客观物证,应该可能性不大:最开始怀疑徐黎明时,住处、交通工具、徐的行踪都做过调查,一无所获。
目前,从案发至今,已近4年,侦查仍然在继续。警方锁定的嫌疑人,仍是目前已刑满释放的徐黎明。“这种案子对刑警来说,是非常耻辱的,我没办法平静接受。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想继续侦查下去,说捍卫荣誉也好、职业道德也好,还死者一个公道也好,这个工作都不该停下来。”
“唉,这个家伙是我遇到的,最难啃的一个骨头。”钱光立说。华西都市报记者苟明云南红河、文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