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闹市“最大违建”被层层转租 3责任人被处理

2014年06月03日 13:47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6月2日下午,南京市纪委、市督查办发出“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的第13号问责通报,3名责任人因南京市闹市区新街口“最大违建”被层层转租而被处理。

  4月15日,多家媒体曝光了南京新街口大洋百货旁地铁地块违建问题。经查,媒体报道的新街口“最大违建”位于秦淮区中山南路16号,地处东方商城与大洋百货之间的待上市出让共5372平方米的经营用地上,系原地铁一号线、二号线施工单位遗留的4栋施工用房,建筑面积1742平方米。

  2011年5月,南京地下铁道总公司将上述新街口地块委托给原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现为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在等待挂牌上市阶段,实业集团于同年6月将该地块以租期2年出租给实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南京地铁时光文化传媒公司经营停车场。

  当年7月,时光公司将其中临街的一处建筑物以用作“名品展销”名义转租给南京中亿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约定租期5年;中亿随即转租给赵某,赵某又陆续转租给8家承租户作商铺经营。实业集团作为受地铁总公司委托经营地块的出租方,在承租方明显违约转租并改变用途时,不及时制止或终止合同,任其发展,导致建筑物被层层转包,合同到期直至市督查办核查时,实业集团仍未能收回,严重影响了地块清理时建筑物拆除以及按时挂牌出让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报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经营部部长陈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暂停其经营部部长职务,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扣减其相应薪酬;给予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箭党内警告处分,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扣减其相应薪酬;给予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吴群诫勉谈话处理。

  地铁集团对时光公司违反合同造成严重后果及重大损失的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一步调查和追诉;有关部门对该违建地块存在的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方面问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待进一步调查后再作处理。记者马超 通讯员吴德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