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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保障工程施工督查情况 2工程项目被通报

2014年06月03日 13:54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我省对4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铜川市、宝鸡市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较差且未整改的2个工程项目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今年4月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成督查组,对宝鸡、铜川、汉中、商洛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督察组共督查了15个工程项目,计22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8.6万㎡,下发《执法建议书》5份。本次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已要求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真督促整改,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此外,各市(区)质监站共督查了188个工程项目,计490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992.24万㎡,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质监机构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分管领导和统计报表填报人员的责任,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各有关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进场安装材料、配件产品的联合验收,各级质监机构对所监管项目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彻底更换不合格产品。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火灾隐患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带班制度。(通讯员 张朝鹏 记者 海花)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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