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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还高利贷诈骗216万余元 庭审泪求重新做人

2014年06月03日 15:5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下岗失业,做生意被骗,面对高利贷的追讨,女子陈某瑜铤而走险,先以按时支付货款等方式骗取手机店的信任,然后以先提货或先收取货款等手段,诈骗多家手机店共216万余元。越秀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被告陈某瑜在广州市公园前地铁站动漫星城飞鸿手机店,多次以市场正价购买手机,并以按时支付货款的方式取得店家李某辉的信任后,又提出以预付部分货款提货的方式购买手机。同年8月19日、20日,陈某瑜和李某辉口头约定,以每台4500元的价格向李某辉订购苹果牌5型手机83台、102台,随后陈某瑜提走手机并支付了部分货款,但没有支付余下的货款,骗取李某辉近30万元。

  2013年5月开始,陈某瑜多次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梁某琼售卖少量苹果、三星手机,取得梁某琼信任后,在同年8月19日至30日,陈某瑜以低价向梁某琼售卖手机需先收取货款为由,骗取梁某琼35万余元。

  随后,陈某瑜又采用上述方法,以伪造的广州市声威通信设备营业部的名义,与周某钊签订总价值为50万元、30万元、90万元的三份购机合同,骗取周某钊151万余元。

  2013年8月29日,被告人陈某瑜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赃款未能缴回。

  在庭审时,陈某瑜泪如雨下,哭诉自己的“苦衷”,“我下岗之后,做生意被人所骗,又与丈夫离异,家里还有14岁的儿子和多病的父母,”陈某瑜称,自己做生意失败被人骗钱后,借了高利贷来还债,高利贷的利息太高,无法偿还,所以才想了诈骗的办法来还高利贷。诈骗得来的货款,她都用来还之前借的高利贷。

  被陈某瑜欺骗的周某钊表示,陈某瑜一直称自己是中国电信的,在交易过程中还伪造了200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来欺骗自己。

  “我真的很对不起被害人,希望大家和法院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陈某瑜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她现在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以后有能力一定会赔偿,“我不再做违法的事情,脚踏实地做人,希望被害人能原谅我,我也想早日回家和家人团聚。”(记者 凌越  实习生 吴方宇  通讯员 杨婷)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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