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侵吞25万元工程款被公诉
2014年06月05日 10:23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某体育设施公司的业务经理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各项工程款25万余元,其中19万元系该公司为某中心工程项目拼装地板的工程款。昨日最新进展显示,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将王某公诉至法院。
2012年6月至12月,王某作为该公司业务经理,利用其负责该项目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公司账户变更证明的方式,让对方将工程款19.31万元汇入其伪造的变更公司账户内,进而将工程款占为己有。在此期间,王某还利用担任该公司河西片区经理的便利,将公司委托其向客户冯某某索要的投标费10万元中的5.7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讯员 彭维萍 记者 许沛洁)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