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柔性执法的尴尬

2014年06月05日 15:1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针对乱穿马路,武汉汉阳城管出新招——行人无须强制性缴纳10元罚款,而要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统计称,措施实行一周,闯红灯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

  措施立竿见影,舆论却不买账,大致是说这种执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站街示众”,是一种“侵权接力”。首先,由被罚者充当执法者,本身就是一种错位;其次,如果被罚者一直找不到接力者,是不是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

  新政推出,的确有考虑不周的地方。但仔细想想,遭到公众诟病的“限制人身自由”,似乎是个伪命题。因为城管部门说了,首先,被罚者是与市容监督员一起在路口执勤;其次,要获得当事人同意后,才会让其换位体验市容监督员的工作。

  坊间质疑“接力站岗”的合法合理,可我担忧的是,“接力站岗”真的有效吗?

  去年至今,针对乱穿马路,全国各地都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因为“一罚了之”过于机械化,各地想出了不少“柔性举措”。比如杭州在路口架设摄像机,现场曝光不文明行为,上海杨浦交警采取“罚读报”的方式处罚教育闯红灯的行人等。

  “柔性”举措,针对的是那些有公德心,愿意遵守公共秩序,但偶尔一次“从众”闯红灯的市民,他们经过“柔性”教育后往往“知错即改”。但治疗乱穿马路,关键是纠正那些“领头人”,其中有些人,执法部门想“以柔克刚”,恐怕太乐观了。

  最近网络上有一段警察街头抓闯红灯行人遭遇“神回应”的视频集,其中有个小姑娘理直气壮地说:“我就是个没素质的公民。”有大妈冲着交警大喊:“警察杀人啦!”还有人面对摄像机一路怒骂交警“十三点”,最终弃自行车而去……

  针对这些人,不仅读报没用,站岗没用,就连罚款也没用,执法部门应有更严厉的举措。之前,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曾提到,将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这不失为一个“狠招”。(徐轶汝)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