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女友外面有男人 敲诈“第三者”50万被抓
2014年06月05日 15:2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认为同居女友与某男子有暧昧关系,陈某找到朋友张某一起向某男子敲诈50万元。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件,陈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二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29岁的陈某是重庆人,案发前在中山工作,与女友覃某慧长期同居并育有一子。
去年10月的一天,陈某以赵某华与覃某慧有暧昧关系为由,和朋友张某一起将赵某华带到中山市坦洲镇某超市门前谈判,称如果不给50万元,将对其家人不利。后因谈判不成,陈某将赵某华带到珠海一家酒店继续谈判,在该酒店,陈某、张某胁迫赵某华写下欠人民币50万元的欠条,分三期还款,并扣下赵某华的居民身份证。
第二天下午,回到中山的赵某华报了警,陈某和张某当天被抓获。(记者樊美玲、通讯员李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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