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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谈话手抄文件答复居民 重庆法院判重新答复

2014年06月10日 11:5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居民向规划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划局以“谈话、手抄”形式予以答复,居民认为规划局公开信息不完整起诉到法院。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当地规划局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判令规划局限期重新答复居民。

  据查明,家住重庆的刘某2013年5月向重庆某县规划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规划局公开一项征收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该规划局称,收到刘某的申请后,该局于2013年6月16日与刘某进行了谈话,告知其所申请公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可在行政审批大厅规划报建窗口查询,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信息不属于规划局职责范围,故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并建议刘某向其他相关单位申请。规划局还表示,该局之后还以手抄的形式向刘某提供了规划许可清单。

  刘某认为,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许可清单只是其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规划局也从未告知其可以到行政审批大厅进行查询。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规划局提供其所申请的职责范围内的完整信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一审庭审笔录,规划局对刘某做出了一些告知行为,但规划局提供的《谈话记录》和《规划许可清单手抄本》两份证据不能证明其针对刘某的申请进行了合法的答复,因此规划局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时程序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据此,法院判决该规划局在60日内答复刘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新华网重庆6月10日电(记者朱薇)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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