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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性侵未成年人案将统一纳入未成年人刑诉范围

2014年06月10日 20:3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今(1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方共商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决定从今年7月份起,将把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强制猥亵、引诱幼女卖淫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一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范围。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对于成都市发生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案件,不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成年人,均由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法院少年审判庭专门办理。对于此类案件,成都市检察机关将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办理,负责案件的批捕与起诉。(记者 李秀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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