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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继子同龄难相处 继母离家三年丈夫诉离被驳

2014年06月17日 09:4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年近七旬的李伯日前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原因是妻子已经离家3年,婚姻名存实亡。其妻黄某则在法庭上辩称,她离家完全是因为与同龄继子关系难处理,实属无奈之举,现表示愿意回家与丈夫继续生活。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东省翁源县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不准予二人离婚,并要求李伯做好儿子的思想工作。

  2002年,55岁的李伯与小其21岁的同乡黄某相识,两人均为二婚,且各育有一子。2007年,李伯和黄某开始了同居生活,3年后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黄某带着儿子一起在李伯家生活。但一直以来,李伯的儿子都不赞成父亲和黄某在一起。2011年清明后,李伯的儿子对黄某态度异常恶劣,声言要赶黄某出门,黄某便愤然回到娘家生活至今。

  翁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伯和黄某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因黄某离开李伯三年有余,导致李伯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在庭审中,黄某已说明离家理由,并表示愿回李伯家生活。因此,李伯应加强与儿子的沟通,劝说儿子理解长辈的晚年婚姻。为此,判决不准两人离婚。(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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