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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转弯碾压电动车致1人死亡 交警称司机担责

2014年06月17日 10:32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10月8日,海口市椰海大道苍西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天18时许,司机谭××驾驶琼C7××59牌号的大货车,行至椰海大道苍西路口时,从椰海大道由西往南方向右转弯,适时遇到陈×驾驶无牌电动车(后载黄岳武)由西往东在非机动车道上直行通过交叉路口。电动车向右避让大货车时摔倒,后被大货车碾压,造成陈×受伤,后送海南省农垦医院抢救,次日身亡。

  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等证据证实:此事故发生是当事人谭××驾驶大货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制动不合格)转弯,未让行直行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及过错造成的,而当事人陈×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灯光不合格)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海口交警支队认为:当事人谭××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过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无事故责任。(记者 文盛)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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