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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中生因开玩笑起争执 持弹簧刀将同学捅重伤

2014年06月17日 11:3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南部法院获悉,南部县某中学年仅17岁的高一学生林杉,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

  去年,林杉因课间操期间一句玩笑话,用弹簧刀将同窗好友捅成重伤。

  打闹受伤弹簧刀刺向同学

  2013年9月16日上午,上完第二堂课后,林杉、樊平、王涛和韦一明等几名好朋友结伴到学校操场做课间操。像往常一样,几个小伙伴们一路上互开玩笑,打打闹闹。突然间,林杉与樊平对话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两个人随即互相拉扯并扭打在一起,在场的其他同学看到形势不对赶紧将两人拉开,这时大家才发现林杉的鼻子已经被打出血了。

  当天中午放学后,想到自己被樊平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打得流鼻血,林杉感觉“丢了面子”,于是他携带弹簧刀到隔壁寝室找到樊平进行理论,要求对方道歉。自认没错的樊平坚决不道歉,两人再次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林杉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向樊平……

  事情发生后,受伤的樊平随即被几位同学紧急送往南部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自知闯下大祸的林杉一个人慢慢地回到寝室,静静地坐着,等待学校老师的到来。在闻讯赶来的老师面前,林杉陈述了事情经过,并跟随老师来到学校保卫科向当地派出所打电话报案自首。

  父母痛心积极道歉协商赔偿

  事隔半年,樊久宏仍然清楚地记得9月16日经历的事。当天下午,在外务工的他正在忙碌地干着活,手机突然急促地响起来,屏幕上显示着儿子老师的名字,他隐隐感到不安。“你是樊久宏吗?樊平在学校打架受伤了,现在医院抢救,你赶紧来一趟。”挂掉电话,樊久宏赶紧跟工头请假,然后叫上一起务工的妻子匆匆赶回南部。

  因不知道儿子伤情究竟如何,一路上他与妻子都惴惴不安,焦急不已。到达医院后,看到病床上插满仪器,尚未清醒的儿子,得知儿子被刀刺中胸腹部伤势较重时,樊久宏与妻子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痛哭起来。

  而对林大双而言,9月16日这天亦是一个永远不会忘记的日子。接到班主任老师的电话通知赶到学校后,林大双依然不愿相信,平时这么听话的儿子怎么会拿刀把同学刺成重伤。直到在派出所听到儿子亲口承认时才不得不信。事已至此,林大双只得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同时为了能减轻对儿子的处罚,他积极地找到受伤同学的家人道歉协商赔偿。

  法院审理构成故意伤害罪

  事情发生后,南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林杉犯故意伤害罪,向南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下,被告人林杉及其父母与被害人樊平一家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一家的谅解。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于近日宣判。据悉,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杉因与同学开玩笑发生打斗,持刀伤害樊平身体,造成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但考虑到其作案时是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认罪与悔罪态度较好,无犯罪前科。同时其父母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治伤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最终林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

  案子虽然已经结了,但对于近年来校园伤害案件不断发生,特别是到校前、放学后及午休时间、课间、就餐时间及自由活动时间成为校园伤害事故的高发时间段,本案承办法官在提醒校方在上述时间段增强注意义务的同时,也提醒学生们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当事人均为化名)

  (孟玲 记者 刘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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