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公开审理传销案件 两名被告人被判刑
2014年06月18日 16:04 来源:云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广场,蒙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西部大开发人力资源连锁业传销案”,当场宣判被告人许忠文、骆丕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许忠文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处罚人民币15万元;判处骆丕勋有期徒刑3年,处罚人民币10万元,没收来源不明收入37万余元。
许忠文、骆丕勋分别于2009年、2011年经人介绍到蒙自市加入“连锁销售”行业,以“连锁业为国家隐蔽工程,投资该工程可以获取高额利润”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人传人的方式骗取他人加入,要求参加者以交纳3800元购买产品份额的方式获取加入资格。几年以来,两被告人先后发展下线30余人,均成为该组织中的“高级业务员”,在传销体系中负责管理团队、通过银行给下线人员发工资和“楼层费”、组织开会、鼓信心等,按照“五级三晋制”,从下线申购份额中非法获利。
庭审间隙及活动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还通过现场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市民解密传销活动运作模式、传销的危害和相关法律知识。2009年以来,蒙自市共查处传销案件22起,涉案金额上亿元。通过加大宣传、打击力度,蒙自市传销活动逐年减少,2013年至今只查处了1起传销案件。(记者 程玉琦)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