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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4000元地摊上买手枪收藏 获刑一年

2014年06月18日 16: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男子因为好奇,花4000元购买了一支无弹夹的仿64式手枪放在家中收藏,后被民警查获。今(1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获悉,经审结,该男子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因好奇 4000元购买手枪

  2014年2月中旬的一天,曹飞(化名)外出散步时,在路边遇到一个流动摊贩在卖手枪。曹飞立即兴致勃勃地凑上前,经过几番讨价还价,以4000元的价格从摊贩手里买到了一支没有弹夹的仿64式手枪。回到自己的租住房后,用一个黑色塑料袋将手枪包起来收好。

  怕暴露 扔出窗外被查获

  2014年2月27日10时许,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接举报称,曹飞租住的房屋内有人吸毒。民警火速赶到现场调查处理。曹飞看到警察过来,担心手枪暴露,趁其不备,把用黑塑料袋裹好的仿64式手枪扔出窗外,结果被守在外面的民警发现。

  经审讯,曹飞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非法持有枪支获刑一年

  据青白江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曹飞所持有的手枪为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手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之枪支。

  青白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飞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曹飞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又因曹飞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曹飞有期徒刑一年。(郭小明 记者 张异同)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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