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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法不容“劫” 极端行为难有好结局

2014年06月19日 13:0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我们在为人质安全获救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当深思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依法用枪是警察的权力,公民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应当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尊重警察执法的权威。

  18日凌晨,青岛莱西发生一起持刀劫持儿童事件。在解救人质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因不听警方劝阻并欲加害人质,被警方果断击毙。(本报今日A04、A05版)

  目前尚不清楚犯罪嫌疑人是出于什么动机劫持儿童,但是从他被击毙前的疯狂行为看,失去理智的他已经严重威胁到被劫儿童的生命安全,被击毙完全是咎由自取。当然,每个生命的离去都是一幕悲剧,我们在为人质安全获救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当深思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劫持事件最终以嫌犯丧生为结局,血淋淋的现实也警示世人,劫持、绑架都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能踩这条红线。如果为了谋取私利或者发泄私愤随意跨越这条红线,就必然会先把自己推到最危险的境地。所以,每个人在处理利益之争或者感情纠纷时都要绷紧法律这根弦,不要幻想以极端、非法的行为解决问题。6月10日,湖北潜江也发生了一起校园劫持事件,犯罪嫌疑人也是被当场击毙。事后媒体推测,嫌犯或许是因为宅基地纠纷走上了犯罪道路。无论什么样的利益诉求,试图以生命为代价去解决,必然是因小失大。

  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近期一些地方劫持或绑架人质事件频发,已经有多名嫌犯被警方击毙。其中,不少犯罪嫌疑人都有盗窃、寻衅滋事等犯罪前科,他们之所以敢无视警方劝阻,或许与平时的为所欲为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也应看到,这些嫌犯其实也错失了生存的机会,究其原因或许源于一种根深蒂固的错觉,那就是自以为警察不会也不敢开枪。现在,不少人法律意识淡薄,在警察正常的执法过程中无视警察的权威,更有甚者还敢辱骂、袭击警察。在诸多劫持、绑架事件的处理过程中,警方都有过劝阻或警告,但是很多嫌犯并没有认识到这意味着什么。最近,针对反恐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遇到突发事件时,警察应当迅速准确地判断使用枪支的时机。这将纠正过去一些地方基层民警不愿用、不敢用、不善用枪支的问题。依法用枪是警察的权力,公民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应当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尊重警察执法的权威。

  劫持、绑架事件频发也给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提了醒,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中是最好的应对方式。就之前发生的多起事件看,不少犯罪嫌疑人的劫持或绑架都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积怨已久。这些问题如果及时得到重视,悲剧并非不可避免。(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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