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例环保入刑案:电镀厂老板破坏饮用水源被捕
2014年06月19日 15:35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对私开小电镀厂的李继科予以批准逮捕。据了解,这是我区第一个因破坏环境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该院走访证实:位于贺兰县金贵镇联星村七社的银川市东郊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村民保兴明院内有一小电镀加工厂,经查无任何经营许可证件,电镀厂废水排放无任何环保措施,对银川市东郊一级水源地保护区造成环境污染。
经查,5月14日16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继科在无任何经营许可证件的情况下,非法组织雇工李某等人,在联星村七社村民保兴明院内,通过往电解池内加氯化锌、氯化钾、硼酸等化学物质,对螺丝型钢筋段进行镀锌,并将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其事先挖好的渗坑内,对银川市东郊一级水源地保护区造成环境污染,被银川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抓获。经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废水抽查监测,李继科电镀厂渗坑废水中总锌超标104.3倍,总铬超标0.6倍。
贺兰县检察院认为,李继科在无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银川市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私挖渗坑排放超标废水,批准予以逮捕。(记者 蒋宏宁 通讯员 朱戎战)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