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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老人认识两月闪婚 一月未满因协议内容无奈闪离

2014年06月19日 15:5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年轻男女闪婚闪离的事,见多了,人们也见怪不怪。这两天,方老伯很是郁闷。他没想到,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还要玩一把闪婚闪离。

  方老伯年近七旬,离异多年。尽管子女孝顺,可年纪大了,他总感觉孤单,身边少个人。

  六十出头的吴大妈由于丧偶,再加上身体一直不好,也越发觉得身边需要有个人。

  今年三月,在大榭公园健身娱乐时,两个老人碰面了,渐渐聊了起来。相处久了,产生了感情,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互相照料。

  消息传到了各自的子女耳朵里,大家都默许。今年五月中旬,方老伯和吴大妈领了结婚证。

  考虑到年纪不小了,避免引起麻烦,领证前,两人签了一份协议,里面提到:看病医疗费各自承担,百年之后丧葬由各自子女承担。

  没想到,这份协议给两位老人带来了麻烦。方大伯经济条件好,子女没有异议,吴大妈的小儿子小陈却心生芥蒂。“签这么个东西,什么意思?防着我妈还是防着我们几个儿女?”他不时到老两口的住处理论。

  上周日,小陈上门再度与方老伯发生争执,还掀翻了餐桌,踹了方大伯几脚。方老伯只好报警。

  原本是想一起好好安度晚年,结果却闹得家无宁日,想想这又何必呢。隔天,身心疲惫的老鸳鸯不堪折腾,选择了离婚。而这份老来姻缘,尚未满月。

  前天下午,榭中派出所民警将方老伯和小陈约到警务室,进行调处。

  民警提醒小陈,老年人有选择个人幸福的权利,作为子女,要尊重老人重选配偶的意愿和权利,与自己的父母多沟通、多交流,提供合情合理的参考意见,且不可对老人感情方面搅局。二位老人相处一起可相互照料,不再孤寂,同样也可以减轻子女照料的压力。

  经民警批评教育,小陈认了错,向方老伯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医药费。可这一切,再也无法挽回两位老人的姻缘。(记者 王波)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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