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破获今年最大贩毒案 毒贩怀孕8个多月仍作案

2014年06月24日 08:5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毒贩雷某在南京交易毒品时,被当场抓获。 杨维斌 摄

女毒贩“慧姐”。

清点缴获的毒资。

  这是南京今年破获的最大贩毒案

  这次她一口气就买30多斤冰毒,民警破门而入时她把100多万毒资藏到空调外机上

  近日,南京警方侦破一起江苏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截下从广东运来南京交易的30多斤冰毒,在等待抓捕前来接货的毒贩时,南京警方发现这名女毒贩竟是一位大肚便便,快要临盆的孕妇!

  女毒枭落网后,她藏在自家空调外机上、用于此次交易的150万元毒资也被收缴。目前,该贩毒团伙主要成员已全部落网。据了解,这也是今年以来,南京破获的最大一起毒品案件。

  从前

  女毒枭多次被抓

  可每次她都在怀孕或哺乳期!

  今年3月,南京玄武警方在一次巡查中,抓获吸毒人员宋某。在宋某交代毒品来源时,提到了一个人,此人名叫“慧姐”,宋某长时间都是从她处购买毒品——此人堪称南京的毒枭,她的货价格便宜,品质好,出货量很大,“慧姐”在南京毒品市场的地位很高。

  其实,这些信息此前警方就已经掌握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和“慧姐”多次“擦身而过”:

  前科累累的“慧姐”,曾多次贩毒被警方查处,但她每次被抓时都在怀孕或哺乳期,警方只能对她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可不料,这个“慧姐”在取保候审期间仍不消停,还在从事大量贩毒活动。

  江苏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这一情况,今年4月18日,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将该案挂列为省目标案件督办,命南京禁毒支队会同相关部门、玄武分局成立专案组,围绕“慧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展开调查。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贩毒规律。

  这次

  这次广东上家开车

  给她送来30多斤高纯度冰毒

  6月初,专案组获悉,“慧姐”又有“大动作”,近日会和广东的上家联系交易,6月14日,“慧姐”的上家果然来了,等他们一到南京,专案组立即部署力量展开收网抓捕。“慧姐”上家开来南京的运毒车是一辆黑色轿车,在前往交易地点的途中,3辆警方的车子正紧紧跟随。

  6月15日中午12点左右,黑色轿车来到了“慧姐”的暂住地附近。“他们应该是来送货的,随时准备抓捕。”对讲机中传来现场指挥员的指令。

  黑色轿车缓缓驶到雨花台区某小区门口附近,小区内就是“慧姐”的藏身之所,小区周围看着与平时无异,但已被警方重兵布防,只等一声抓捕令下。黑色轿车停在路边,车上的人并未下车。通过摇下的车窗,民警确认里面只有两名男子,一个在驾驶位,一个在副驾驶位。

  这时,“慧姐”派出手下一个马仔下来接货。驾驶座上的男子看到接货人,心头一喜便下了车,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两人拿下。而副驾驶座上的男子发觉有异,刚想启动车子开溜,不想黑洞洞的枪口已顶在了他的脑门上。民警将三人控制后,迅速在车内进行搜查,发现车后座上有个旅行袋,里面装着整整15.18公斤的高纯度冰毒。

  这次她又怀孕8个月了

  100万毒资藏到自家空调外机上

  楼下战斗结束后,民警立即进入“慧姐”住所实施抓捕——这次,没想到她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在“慧姐”房内,警方查获了少量毒品和30万元现金。不过,细心的民警在窗户外有了意外收获:竟然有100多万元现金,藏在窗外空调外机和墙之间的缝隙中!原来,“慧姐”准备了150万元现金和上家交易,发觉事情败露后,她赶紧将大部分钱款藏到了窗外,没想到还是被警方查获。民警在此案中,共缴获16.2公斤冰毒。

  这次她被监视居住

  两个上家老板等14人落网

  随后,民警对送货的两名男子现场突审后得知,他们一个姓雷,一个姓李,分别是重庆人和湖北人。他们并非运毒的马仔,而是“慧姐”真正的上家。“慧姐”每次都联系他们购买毒品,他们从广东组织货源后,再发给“慧姐”。正是由于此次“慧姐”选择现金交易,两个“老板”担心马仔“黑吃黑”,才选择了亲自送货。

  随着“慧姐”的落网,她在南京编织的贩毒网络,也在随后的几天被警方一一拔除。据介绍,此次对“慧姐”贩毒团伙的抓捕,南京警方斩断了一条从广东到江苏的运毒通道,抓获涉毒人员近14人。目前,雷某等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慧姐”则被监视居住。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观点:她不会被处以极刑

  一般贩毒50克就可能被判处死刑,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审判时,正值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最高也就判处无期徒刑。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所以,即便“慧姐”前科累累,主动恶性极大,贩毒数目惊人,但如果审判时,存在怀孕或哺乳的情况,还是不能被判以极刑。但是,慧姐所在的贩毒集团其他人员,则可综合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等,不排除使用死刑的可能。(通讯员 沈宫轩 扬子晚报记者 邢媛媛)

【编辑:李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