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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周建华与苏荣的“纠葛”要回归法律

2014年06月24日 12:0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周建华实名举报后遭到司法追究,仅是时间上的巧合,还是存在隐藏的必然?周建华被追究是否受到被举报者的影响?

  随着“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被公布,与苏荣有关的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案,进入了公众视野。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11年周建华向中央举报新余高专老校区300亩土地被贱卖的问题,并称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妻子插手其中。

  但之后,周建华反而被纪委、司法机关抓捕。按他的说法,他在“双规”期间遭到逼供,包括其妻子、儿子等亲属,甚至他负责招来的客商杨鹏也一度被抓捕。2013年,周建华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决死缓;目前案件还在二审中。

  在这起“案中案”里,周建华自认为是因为举报苏荣的问题,遭到司法迫害;目前苏荣落马,为他的翻案带来了曙光。

  周建华是否受贿,最终还有待法院的认定,但这与他举报别人是两回事。即使周建华真是贪官,他也有权据实举报别人的腐败问题,甚至可能因此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大立功”,从而得到从轻、减轻量刑,这是他的公民权利。

  目前,可以确定的问题是,周建华举报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腐败问题后,遭到司法追究。这仅是时间上的巧合,还是存在隐藏的必然?周建华被追究是否受到被举报者的影响?无论周建华是否是贪官,作为一个实名举报人,他是否得到了公正对待,无疑是值得反思和重新调查的问题。

  按照周建华自己的说法,对他受贿1410万的指控,除了自己主动交代的45.5万元人民币、15万元港币及3根金条外,其他均是捏造陷害,是在以抓捕、移送其亲属为威胁下做出的屈服让步。那么,除了他的交代材料,其他有无过硬的证据支持受贿指控,就是判断该案是否被干预的重要视角。

  此外,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江西省纪委在对新余市主要领导进行调查前,要向省委书记请示。而周建华举报的是新余市主要领导和苏荣妻子的违规问题。如此一来,作为被举报人配偶的苏荣,显然就对举报人的信息一清二楚。在没有回避与自身相关案件的情形下,苏荣又是主政一省的高官,也就存在影响司法机关公正办案的嫌疑。这种“被举报者能影响是否抓捕举报人”的现象,显然有违程序公正。

  所以当下最需要做的,是让周建华案尽快回归法律、回归证据。有关司法机关应依《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主动查清、看看此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当干涉,有没有以权代法问题。如果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需要发回重审,乃至指定外省司法机关重新进行调查。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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